西安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

15.06.2018  11:46
    6月11日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新业态,西安市政府 办公厅 日前出台《西安市商贸领域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西安市评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该市评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于评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措施》还明确,对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保持增长、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百货企业,按照房屋租赁费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对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保持增长、营业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企业,按照房屋租赁费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 
  《措施》鼓励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扶持推进无人超市、无人售货便利店、无人值守售卖店等新型商业模式或业态在西安市布点。对直营及特许加盟门店,每增加一个便利店,奖励1万元至2万元;每增加一个标准超市,奖励3万元至5万元,一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品牌连锁企业新建大型连锁店,每建成一个连锁店奖励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