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疑家丑外扬施家暴 妻子带刀讨说法误杀夫

15.01.2017  09:03
核心提示: 怀疑丈夫与女同事有不正当关系,为此经常争吵。在遭到家暴后,妻子携带水果刀讨说法,丈夫在抢刀过程中不慎被刺伤后身亡。近日,经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该女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报讯(记者 谢斌) 怀疑丈夫与女同事有不正当关系,为此经常争吵。在遭到家暴后,妻子携带水果刀讨说法,丈夫在抢刀过程中不慎被刺伤后身亡。近日,经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该女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刘某和丈夫万某是再婚夫妻,同在榆林某剧团工作。刘某一直怀疑丈夫与另一女同事杨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经常吵架。2016年7月26日中午,在靖边县一酒店内,有人给刘某发微信语音信息,劝她好好过日子、不要轻言离婚。听到后,丈夫万某认为妻子将家丑外扬,当着杨某的面对妻子拳打脚踢,致其眼睛青紫、头部受伤、肋骨骨折,杨某劝架未果后先行离去。

次日上午,刘某前往超市购买了厨具三件套一件,因得知丈夫和杨某可能坐火车离开靖边,便将其中的一把水果刀装在包中自己携带,让女友孔某同她一起去找万某讨说法。途中,孔某将刘某包里有刀的情况短信告知了万某。在靖边火车站,刘某看到万某和杨某,便上前拉住他们质问。万某知道妻子包里有刀,便伸手去包里夺刀,刘某见状捂住包后退,两人开始争抢。在抢刀过程中,万某左胸部被刘某所持水果刀不慎刺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亡原因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心室导致大量出血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夫妻二人因感情问题产生家庭矛盾,被告人刘某携刀前去讨说法,在被害人万某首先从她挎包内拿刀子时与之发生争抢,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持刀致被害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