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创新工作机制 促进社区矫正

03.06.2015  12:34

      近年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新方法,不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力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健全制度,形成社区矫正检察长效机制。 该院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形成“一科两室”工作机制,(一科即监所检察科,两室即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和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室),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良性发展。为全面落实该工作机制,该院与县司法局会签《三原县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搭建社区矫正检察信息平台,制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施方案,规范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协助建立起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以手机为载体,在网络上建立档案管理、监控、呼叫、信息互动等五大模块,通过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进行实时定位,对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强化监督,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进行。 该院积极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以建立的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室为平台,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切实纠正,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确保该项工作依法进行。截至目前,该检察室联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组织142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12次,为108名社区矫正人员上法制教育、思想教育课5次,制定《社区矫正人员调查表》,通过调查及时与28名新到矫正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个性特征、生活环境、思想动态,悔改态度等情况,告诫他们汲取教训,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加大惩治工作力度,凸显执法工作清风气正。 该院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室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过程中发现,罪犯毛某没有遵守规定,按期汇报思想接收监督管理,建议司法局对罪犯毛某作出警告处理。司法局对毛某作出警告处理,但该毛未按要求报到,并在家中吸食毒品被三原县公安局将毛某抓获,该院充分发挥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职能,向县司法局建议对毛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后法院裁定对毛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注重人文关怀,彰显社区矫正检察正能量。 为防止被判处缓刑后的“一放了之”,探索建立了“三访三谈”社区矫正审查回访制度,通过“访亲属”、“访邻居”、“访本人”,与受访人“谈表现”、“谈变化”、“谈法律”等方法详细掌握矫正对象近期日常表现、思想动向,并对当事人再次进行法制教育,督促其随传随到、警钟长鸣。如对犯交通肇事罪的周某判处缓刑后,到其家中和周某进行谈话,周某态度诚恳,并表示认真悔罪,保证吸取教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作者: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梁小锋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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