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司法局安排部署“三夏”期间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1.05.2016  12:49
 

      “三夏”是龙口夺食的繁忙时节,也是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敏感时期,为确保“三夏”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岐山县司法局提早安排,防患未然,要求各镇司法所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科学部署。充分认识到“三夏”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止和化解民间矛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长效机制,按照“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有效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细致排查,狠抓落实。将“三夏”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近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篦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立即调处。对重大复杂的疑难纠纷,一时调处不了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确保“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越级群访不发生”。

  三、突出重点,维护稳定。要将预防矛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全面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明确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调处。一要解决好遗留问题。对少数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力量仔细分析,寻找对策,及时解决,做好稳控。二要调解好重点案件。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和债权债务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大对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特别要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稳定管控工作。在开展专项调处活动中,主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其身、稳其心。四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积极帮助群众解决“三夏”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三夏”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婉儿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