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三措并举确保城乡低保救助提标政策落实到位

19.11.2015  09:41

为进一步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眉县强化三项工作举措,确保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再次提高工作及时落实到位,让困难群众尽早享受党的惠民政策。

一是广泛宣传。 在县、镇、村(社区)三级层层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印发宣传单、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知晓率、关注度。 二是严格标准。 在2014年10月1日提标的基础上,城市低保的保障标准由387元/人.月提高到437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50元补助;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由2260元/人.年提高到2500元/人.年,每人每年增加240元补助。提标时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是夯实责任。 加强配合协作,由各村(社区)、各镇具体负责享受人员初审申报工作,县民政复审核实,县财政通过“一卡通”兑付,进一步明确落实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准确将城乡低保救助提标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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