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工商局“三步走”整治格式合同“霸王条款”

30.10.2014  10:00

今年以来,千阳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宣传引导,强化维权力度。 充分依托报刊、网络、横幅、传单等平台,加大格式合同违法案例舆论宣传,增强公众自我维权意识。同时,扎实开展消费维权“五进”工作,不断延伸合同监管和消费维权触角,加大对农村及偏远地区消费维权的宣传力度,指导农民朋友如何识别和认定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条约,进一步提高农民朋友的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合同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抵制“霸王条款”,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 该局把合同监管纳入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推进合同监管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电、通讯、房产等“霸王条款”,依法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同时,进一步提升基层合同监管水平,积极推行“局所联动”机制,有效弥补因人员不足给基层监管执法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并通过举办合同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格式合同监管工作先进经验,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合同监管能力水平。今年以来,该局共检查经营业户27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3起。

三是开展行政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积极做好企业合同使用的行政指导,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变被动的事后治理为主动的事前预防;定期走访重点企业,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自查制度,严格规范格式条款内容,引导企业自觉杜绝霸王条款”,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企业形象。截止目前,共走访企业76家,进行相关行政指导23户次,下发行政建议书7份,有力遏制利用格式条款实施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规范了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