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三秦优秀文化女性” 评选活动的通知

05.04.2017  16:56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妇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及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主,树立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通过选树文化女性先进典型,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大文化、大繁荣建设,进一步弘扬女性“四自”精神,为谱写陕西发展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巾帼之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和陕西省十三次党代会的召开,省妇联决定与当代女报联合开展第二届“三秦优秀文化女性”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通过社会申报拟评选表彰“三秦优秀文化女性”30名。

二、推荐条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核心价值引领、宣传舆论导向、文化精品繁荣、文化遗产传承、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改革创新、文化人才建设等方面为陕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繁荣,为先进的性别文化的发展和研究做出贡献,群众认可和喜爱的女性优秀文化人才。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在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有一定影响力的女性。

3、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带领妇女群众发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取得一定成绩。

4、在普及、服务于基层妇女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5、荣获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在重大比赛中获得有影响力的荣誉。

三、评选机构

1、由省妇联和当代女报联合成立评选委员会。

2、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有关部门、专家、媒体的负责人共同组成。

3、具体工作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宣传部、当代女报采编部。

四、评选步骤

1、初审: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推荐候选人进行初审。

2、投票:对事迹突出并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在“秦女子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公示并开展社会投票。

3、评审: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30名拟表彰人选。

4、考察: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30名拟表彰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或委托考察.

5、公示:在陕西妇女网对拟表彰的“三秦优秀文化女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

6、表彰:三秦优秀文化女性将在今年适时进行表彰。

五、具体要求 

1、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推荐各方面、各层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个人。

3、推荐申报的候选人填写“三秦优秀文化女性”申报表,(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sxwomen.org.cn/)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内容真实,事迹突出,文字精练,单页双面打印;提供两寸近期免冠近照两张;提供反映本人工作状态的彩色照片电子版3-5张;提供相关作品图片电子版不超10张(附图片说明); 2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4、请于2017年4月26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省妇联宣传部。

附件:“三秦优秀文化女性”申报表 http://www.sxwomen.org.cn/uploadfile/2017/0405/20170405040538690.doc

联系人:安 婧、褚海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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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