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公布6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案件和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20.02.2020  18:03

  西安发布讯近期,西安警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理了6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案件和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案件如下:

  案件一、2020年1月28日,刘某某驾驶汽车要进入临潼某小区,但因其未提前登记,保安未予进入。刘某某便将车停在进口处离开,致后续车辆与行人无法进入,造成小区入口及周围道路拥堵五十多分钟,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临潼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予刘红星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近期,我市某物业公司接到政府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相关通知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多次督促,但其管理的5个小区一直拒不开展出入登记、测温、公共消毒等防疫工作。2月3日,公安长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予该物业法人张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2月9日,何某从乘坐火车到达西安南站,故意填报虚假居住信息进入我市,且未到社区进行审核登记。2月15日,公安浐灞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件四、2月14日,黄某由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进入西安,到达员工宿舍后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到居住社区登记备案。浐灞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某处以行政警告。

  案件五、2月15日,公安未央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宾馆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营业。民警当场警告并责令停止营业,要求已入住人员前往疫情防控期间指定旅馆住宿。当晚,民警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仍在营业,民警当场劝离所有入住人员前往指定旅馆住宿。公安未央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宾馆负责人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六、2月18日,何某因不愿配合登记,与社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咬伤工作人员。公安碑林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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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于忠虎 吕聪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