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不劳而获 男子尾随女老板入室抢劫

21.09.2015  13:14

    男子妄想不劳而获,便动起歪脑筋,抢劫菜店女老板,并致其轻伤。

    9月14日,甘泉法院审理了该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钟范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丽损失费共计9.68万余元。

    钟范发现一菜店收入不错,而且女老板常回家带有现金,2015年1月3日18时许,经过事先几天的蹲点,钟范在菜店女老板小丽离开菜店步行回家时,尾随其至小丽家的院内,趁人不备藏在院内柴炭房里伺机作案。

    当小丽进入柴炭房取柴碳时,钟范在其身后手持斧头,用斧背连续猛击其头部数下,致小丽流血受伤晕倒在地。

    钟范随即进入小丽居住窑洞,将放置在炕上的一个黑色女包拿走,内有现金17210.05元,以及银行卡、票据等物。作案后钟范返回住处,并将作案时所穿衣服及抢劫的包、银行卡、票据等物丢弃在甘泉医院门口垃圾箱。

    案发后,钟范逃往延安市宝塔区,2015年1月6日被民警抓获,赃款已返还被害人。

    小丽受伤住院治疗,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又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丽因伤住院治疗45天,其各项损失共计为9.6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范采取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并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钟范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小丽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医疗费等,被告人钟范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