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碾死工友 户县一罐车司机被判缓刑

04.03.2015  02:09

给工地送料时遇到需要援手的工友,却不料在帮忙时疏忽,将正在车下修车的工友碾压致死。近日, 陕西 户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去年7月8日,付某驾驶西安某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罐车给户县一工地送料时,正好遇到同公司驾驶员向某驾驶水泥罐车在该工地内下料,因向某驾驶的水泥罐车出 料口不出料,向某就让付某帮忙上车给罐车加油,自己修理料斗。付某在车上踩油门,后又由南向北移车,在移车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将正在车下修车的向 某碾压,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付某和其所在公司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向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各种经济损失71万元,被害人家属 对付某表示谅解。

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驾驶机动车辆,因疏忽大意,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华商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