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按照四个“不放过”开展整改工作 确保群众投诉事事有结果件件不回潮

26.09.2019  10:32

  本报讯(记者马昭)“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碑林区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整改及后督察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群众投诉事事有结果、件件不回潮。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碑林区共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21件,其中涉大气问题7件,占比33.3%;噪音问题7件,占比33.3%;辐射问题2件,占比9.5%;同时涉大气、噪音问题2件,占比9.5%;同时涉大气、水问题2件,占比9.5%;同时涉水、大气、噪音问题1件,占比4.9%。今年4月,兴庆馨苑小区东侧临时停车场建筑垃圾清运完毕,督察组交办碑林区的21件信访问题全部办结销号。“回头看”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委托省委现场督察组对3513厂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省、市督察组对碑林区信访问题办理工作均给予了肯定。

  该区对各类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回顾,梳理汇总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一次省委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全部信访问题,结合近期环境管理重点和12345受理投诉情况,对可能会发生反复回潮的问题进行重点关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区督察整改办联合区委督查室,对重点问题进行现场不定期抽查,确保整改成效。

  同时,以查处整改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行动,梳理交办信访件中的敏感问题,举一反三,对重点环境问题、重点监管对象、重点风险源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改,综合考虑、着眼长远,建立处理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不定期开展后督察,辐射同类或同地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碑林区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源头防控体制。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充分发挥城市绿化对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污染物的吸附、阻挡作用;严格落实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以削减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为中心,以减排项目为依托,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作用,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把好“入口关”;强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小的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城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该区加大突出环境问题的跟踪整改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通报的环境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落实责任,迅速开展全面整改;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强化城市裸露土地的绿化和硬化,严格控制二次扬尘污染;大力控制燃煤消费总量,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洁工程,大力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加快双网建设,不断提升清洁供暖率;突出抓好汽车尾气治理,结合辖区实际强化路检工作,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狠抓加油站、汽修行业,餐饮油烟污染和原煤散烧等突出问题整改治理;坚持把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与大气污染防治结合起来,加大治脏、治乱、治差力度,加快清洁能源普及,坚决杜绝人为污染。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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