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退货还行凶 打伤他人被起诉

20.11.2015  08:05

常言道,买卖不成情意在,可是因退货纠纷,在西安市碑林区东新街一家小商铺附近,店家却与顾客上演了一场全武行的闹剧。

2015年4月的一天,闫某接到岳母电话,称一男一女在自己商店里闹事,还把自己推倒在地,让他赶紧到店里来看看,闫某随即打电话给朋友孙某,让孙某和他一起去。

当闫某和孙某赶到店里,与其岳母发生纠纷的小赵夫妇已经离开。闫某和孙某一路尾追,将被害人小赵拦住讨要说法,双方遂发生口角和厮打。厮打中,孙某抱住被害人小赵,闫某顺手拿起在附近商店门口摆放的砂锅,击打在小赵的头部,致小赵头部受伤住院治疗。

经法医鉴定:小赵头部受外力致头皮及左耳廓挫裂伤并遗留有瘢痕,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闫某和孙某提起公诉。

是什么原因引得双方拳脚相向、头破血流呢?起因很简单,小赵夫妻在装修房屋时在闫某岳母商店里购买了一批灯管,后来装修完毕灯管有剩余,夫妻俩就想到店里退货。但闫某的岳母认为没有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双方进而发生口角。闫某的岳母气不过,便叫来了自己的女婿,随后就发生了上面的流血事件。

检察官在此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遇到买卖纠纷,双方一定要平心静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分歧严重,可以寻求工商、公安部门帮助,切忌因言语不和就丧失理智、大打出手,这样问题不仅得不到妥善解决,最后伤人者还可能要面对法律的制裁。

(作者: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刘晓溪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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