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百万元债务不还 西安一“老赖”拒不履行判决被判刑

01.12.2017  10:53

  宣判后,法警给袁某戴上手铐

  拖欠他人上百万元的债务迟迟不还,法院判决生效后也不如期履行,反而偷偷把自己名下的越野车卖到陕北以躲避执行。11月30日上午,西安一名39岁的“老赖”袁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莲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3年,西安男子袁某向韩某借款近150万元,借款到期后,他只偿还一部分便拒不还款。经过诉讼,2016年4月,莲湖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袁某偿还韩某借款本金44750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袁某不服判决,上诉至西安中院。2016年7月,西安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9月,韩某依据生效判决向莲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袁某下发执行通知书,限其三日内将判决履行完毕,袁某仍拒不履行。

  同年10月8日,袁某被莲湖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之后袁某名下一辆大切诺基越野车的车辆档案被法院依法查封。但袁某却在2016年11月21日将该车以392000元卖给延安一家二手车交易公司的秦某,秦某又将该车以433000元出手卖给杨某。同年12月9日,当杨某驾车途经富县时,被执勤巡逻交警拦截、查扣。当晚,莲湖区法院执行法官赴富县,依法扣押了该车。同年12月中旬,莲湖法院再次对袁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但袁某仍然不履行判决,随后他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

  在庭审中,袁某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罪、悔罪,称他卖车时并不知道车辆手续已被法院查封。其辩护人提出,在刑事拘留期间,袁某同意以车辆抵债,履行了部分执行义务,认罪态度较好,恳请法庭从轻处罚。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1月30日上午,法庭依法作出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判后,袁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会上诉。

  按照刑期计算,袁某将在2018年2月17日刑满释放,当天是农历大年初二,这意味着除夕夜,他将继续在监狱中度过。执行法官表示,刑事处罚并不能抵债,袁某名下还有房产,他所欠的其余款项将被依法继续予以执行。

  文/图西安晚报记者高雅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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