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学专家、司法工作者与网媒代表畅谈网络空间法治化

28.11.2014  12:45

陕西省委网信办举行网络空间法制化座谈会

11月24日至30日是我国首届网络安全宣传周。11月27日下午,陕西省委网信办召开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座谈会,陕西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的司法工作者与知名法学专家、律师代表和10余家网络媒体代表围绕网络空间法治化展开热烈讨论。

陕西省省委网信办主任孙琳

     法律解读

    明确界定网络侵权行为 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密

    陕西省高院民一庭副厅长李晓峰首先解读了最高法《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涉及网络侵权、犯罪的条文解读。李晓峰认为,《规定》的出台,实现了我国互联网法律问题裁判规则体系的初步形成,从多方面填补了此前我国关于互联网侵权的立法漏洞。同时,《规定》对互联网侵权行为、网络侵权责任主体等法律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对“人肉”搜索、自媒体“转载”等网络参与行为过程中导致的侵权问题做了详细规定,有助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对网络侵权案件较为统一的具有规模化的审判经验。

    随后,陕西省高院刑三庭审判员赵进轩对《刑法修正案(草案)》有关网络安全法律的修改和规定做了详细介绍。据赵进轩介绍,本次修订关于网络安全方面内容主要涉及六部分内容,主要目的为加强对公民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修改了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规定,扩大了犯罪主体范围。

西安交大法学院教授马民虎

    专家意见

    抓住主要矛盾 加强网民法律意识培养

    就本次关于网络安全法律规定的出台和修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民虎表示,近年来,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已初成规模。他说,我国网民的数量已经突破六亿,网络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为法学研究人员,应该针对了个人隐私与网络监控、市场开放与安全审查、技术发展和法律规范等三个矛盾,进行深刻理解和进一步思考探索。

    来自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符万年教授表示,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往往滞后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因此我国网民在上网时应首先具有自我保护意识。鉴于网民低龄化的现状,应该在高校加强网络法治教育,让上网者提高法律意识,清楚地知道在网上什么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

陕西省法院民一庭副厅长李晓峰

    司法实践

    审理案件有法可依 公民要敢于维权

    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表示,从国家层面上看,一直有着专业的团队针对网络空间相关立法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特别是对于互联网个人信息的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将网络空间的依法监管纳入国家法治化进程之中。他认为,净化互联网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相关立法也将进一步提出。

    对于网络空间法治化问题,基层法官代表也表达了各自的见解。结合实际办案经验,西安中院二庭副庭长王浩说,网络带来民主开放的同时的确引发了不少问题,但在此前的办案过程中,很多案件最终的审判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法官的经验进行判断。本次《规定》的出台,能够使审理案件过程中,更加有依据地、明确地进行审理。另外她提出,目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侵权行为多但侵权案件少,很多网民在受到网络侵权时并没有能够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她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公民网络维权法律意识的培养。

    陕西朱西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西江提出,在网络侵权纠纷案件中,网络侵权证据的调取成为实际操作中的难题,建议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能够有效衔接起来,办案程序进一步灵活。同时,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应该继续加大。

    网媒观点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进行从业人员法律培训

    座谈会上,陕西省内主要网站代表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汇报了各自针对“依法办网”所制定的一些举措。

    人民网陕西频道总编辑倪刚峰表示,将进一步打造精品栏目,加大“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宣传力度,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网站从业者进行法律方面的培训,以防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

    新华网陕西频道总编室主任兰少赓说,《规定》让网站对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网络媒体要敢于“亮剑”,对于信息的发布不随意、不有偿,更不能对于侵权行为视而不见,网站追求的“点击量”应该是健康的、合法的。

    西部网副总编辑石克刚认为,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规定》的出台给网络媒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闻媒体“以法治网”与行使批评权、监督权的关系还需要在未来的学习和实践中进一步把握。

    陕西传媒网新闻总监任虎鹏表示,对于网站而言,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责任在每一个从业者身上,媒体是普法工作的中心环节,从业人员应知法守法、具备法律意识。陕西传媒网在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内容把关的同时,还将为各个频道有针对性聘请法学顾问,让依法办网有实实在在的抓手。

    陕西省委网信办主任孙琳总结讲话时指出,本次座谈是陕西在我国首届网络安全宣传周举行的重要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他强调,要深刻思考网络管理与发展、广开言路与侵权等现实问题,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促进陕西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 (见习记者 李轲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