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共谋绿色矿业经济发展

30.10.2015  16:31

    10月21日,由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地质环境司及中国矿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的2015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绿色矿山建设分论坛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办。

  中外政府官员、矿山企业和绿色矿山服务机构代表围绕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前瞻、中外绿色矿业发展对话、中外绿色矿山科技水平比较等3个板块进行了对话和交流。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表示, 2015年,中央就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第一个全面专题部署文件,把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予以明确。截至目前,共有661家矿山企业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已经建设了一批绿色矿山先进典型。

  下一步,我国将分级推进省级和市县级绿色矿山建设;在矿产资源和矿山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完善分地域、分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逐步上升到制度层面;发挥经济和市场的引导作用,激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开采技术,鼓励矿山企业开展“三废”综合利用、尾矿利用、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等;对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的矿山优先给予资金和金融信贷支持;通过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使矿山企业主动为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等做出贡献,确保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基本形成全国绿色矿山格局的总体目标。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熊自力介绍了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制度建设等情况。据悉,截至2014年,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超过9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近300亿元、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超过600亿元;全国累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81万公顷。

  他表示,接下来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完善开发补偿保护经济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二是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三是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管。开展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以市、县为主要单元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四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助理副部长贾维斯以加拿大绿色矿业计划为题介绍了有关情况。浙江省湖州市副秘书长饶如峰介绍了湖州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论坛上,中国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公司、大成律所、澳大利亚沃利帕森斯集团等4家单位,分别介绍了中外绿色矿业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社区关系、矿山企业社会责任等。南京瑞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琅琊山矿业总公司、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矿山工程研究设计所、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气候变化人公司等6家国内外企业,围绕中外绿色矿山建设中的科技创新,展开对话。

  论坛由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总工程师,中国矿联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刘玉强主持。作者: 刘晓慧 杨秋玲 | 来源: 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