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标准 规范业务——指导处组织学习《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20.03.2019  09:53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类型出现多样化,特别是应用数码相机形成了大量的数码照片记录,为档案管理带来新问题。国家档案局2014年12月31日发布了《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2015年8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规定了数码照片命名、归档、整理、著录、存储、保管、利用和销毁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数码照片的收集、归档与管理工作。标准既承接了《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的基本要求,又与《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相衔接,是当前数码照片管理的工作依据。

尽管标准已经开始实施3年多时间,但从各单位数码照片归档管理情况来看,仍存在着对《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不了解、延用《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管理数码照片、数码照片归档不及时、格式不统一、命名不规范、载体检测缺失等问题。为进一步掌握标准、规范业务,2月28日和3月7日,指导处用两个学习日集中学习研讨《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标准明确数码照片是指用数字成像设备拍摄获得的,以数字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静态图像文件。标准规定了数码照片的归档范围;提出了以照片组(指有密切联系的若干张数码照片的集合)作为管理数码照片的基本单元;规定了数码照片整理、分类、编号的方法和著录项目;对于数码照片的命名、移交、归档与存储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通过学习研讨,大家明晰了数码照片与传统照片管理的不同点,对数码照片的概念、归档整理、存储保管等认识更加明确,对标准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初步达成了共识,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标准、规范业务指导工作、服务基层打下了基础。本次学习由王凯处长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