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眼中的陕西法院

10.03.2015  13:22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富汉

        媒体要与法院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这是法院与媒体的共同社会责任。

        近年来,在这一方面,华商传媒无论是传统媒体部分还是在新媒体领域,都与法院实现了良性互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别是2014年以来,西安法院大力推行司法公开,主动披露司法信息,实现了审判活动、法律文书全面公开,媒体记者和普通民众都可以通过法院的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及时了解和掌握准确、权威的案件审判、法院工作等信息。法官还积极为记者把握案件报道,为其中的法律问题解惑答疑;媒体也更加主动地为西安法院的重大案件审判、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以及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风貌做好报道,使社会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司法审判工作,为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打下了良好基础。(贺雪丽) 

 

全国人大代表、丹凤县土门镇土门村党支部书记 叶瑜

      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网上办公、网上办案、三大平台建设、官方微博、网络视频庭审直播、法院公众服务网及审判管理与执行指挥中心的投入使用,大大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信息化平台搭建了与民沟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便捷桥梁。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下载裁判文书等便民惠民系统的上线,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多元的司法需求。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与金融、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信息交换平台,有助于方便群众诉讼、减轻诉累。这种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的改变,对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的作用是难以低估的。(贾明会) 

 

高 岭:陕西也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西安是知识产权的大市,陕西也应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高岭代表开宗明义地说。

        作为一名学者,高岭代表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一直非常关注。他了解到,西安法院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坚持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典型案例,每年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陕西省同类案件总数的70%,审理的多起案件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1件案件还入选了改革开放30年影响中国的典型案件,1名法官被评选为全国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对保护知识产权起到很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西安中院与多家院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基地,多名法官兼任法学院校教授,并在西安中院设立法学院研究生实习基地,为保护知识产权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为此,他建议考虑西北部特别是陕西西安的这些特点,也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贺雪丽)

 

李梅:给辛苦的法官们点个赞

  “我平时与法院不常打交道,有这么一件小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李梅代表讲述了一件自己难忘的事。

        去年6月,她在网上看到介绍西安中院在街心公园举办“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专题宣传活动的一段视频。当时,现场人头攒动,一些人驻足观看宣传展板,有的还向法官咨询一些问题。法官们着装整洁,向前来咨询的人耐心讲解非法集资是什么,如何进行防范。“我当时就觉得法官们的样子很有‘文艺范儿’,他们是一群有情怀有担当的人,对老百姓很负责,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同时,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走出法院给老百姓做宣传,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让挣血汗钱不容易的老百姓捂紧钱袋子。”说到这里,李梅代表高兴地说,我要给辛苦的法官们点个赞!(王守仁)

 

刘小萍:信息化建设给审判插上翅膀

“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如同给审判工作插上了翅膀,这是陕西法院去年工作的一大亮点。”刘小萍代表在接受采访时,兴奋地说。

        刘小萍代表了解到,信息化建设是全国法院进行司法公开、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也是陕西高院新一届党组重中之重的工作。围绕“全国一流,陕西特色”的目标,经过近两年的努力,陕西法院以数据中心建设为龙头,开通“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拓展了法律服务的新领域。依托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新收案件流程信息同步上网,网上视频直播、图文直播庭审2589件,“微直播”审判执行1014场次,实现了“天天有直播”,网上公布裁判文书26.9万份,位居全国前列,省高院微博获评“全国十大司法系统微博”。

        刘小萍代表认为,陕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带来了效率效应、便民效应、公正效应和公信效应,必将全方位提升全省法院的工作水平。(程晓杰)

 

王曼利:尽快推广富县法院经验

王曼利代表对陕西省富县法院创设的“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机制很感兴趣。她认为,这个机制是法院参与现代乡村治理和县域治理的新模式,应该大力宣传和推广。

        王曼利代表了解到,“两说”机制的程序是,乡村出现矛盾纠纷时,先由乡村干部、群众通过公开评议的方法解决,解决不了时,再由法官出面,通过辨法析理予以解决。仅2014年就彻底化解了近百件疑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她认为,这种机制的好处在于,激发了村民自治的活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提高了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也随之提高了。

        王曼利代表建议,这个机制要尽快在全国法院推广和学习,让这一机制给更多的群众带来方便,为社会治理创新注入新的内涵。(贾明会)

 

王勇超:文化繁荣离不开法治保护

“文化是民族的命脉,文化事业的繁荣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我作为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者与参与者,感受最深。”王勇超代表如是说。

        针对这一问题,王勇超代表专程到西安市长安区法院进行过调研,对法院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赏。

        他说:“长安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快立、快审、快结文化产业案件,依法加强对文化产业的保护、规范和引导,优化了民营文化经济发展环境。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社会文化法治意识的建立,深入文化单位举办相关法律讲座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尊重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文化的意识,提高文化单位、文化界人士的维权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减少违法和侵权行为的发生,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查映川)

 

曹晶:法院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案子多,质量高,群众满意。”曹晶代表在接受采访时,一语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曹晶代表举例说:“陕西省三级法院在2014年受理各类案件29.47万件,审结了26.17万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了8.07%和5.73%。,在法定的审限内结案率达到了99.97%,服判息诉率达到98.98%。”曹晶代表强调:“而且案件的质量很好,改判发回率下降了5.81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下降18.49个百分点。”

        曹晶代表还了解到,全省法院队伍的群众满意度达到了81.52%,提高了2.13个百分点;人代会报告的赞成率达到了93.15%,提高了2.44个百分点。

        曹晶代表认为,这些显著的成绩和明显变化,说明法院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实现了新的发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贾明会)

 

周喜玲:人性化执行深入人心

    周喜玲代表在接受采访时,高兴地说:“现在,法院的人性化执行措施,救助了不少特困群众,这一举措深得人心。”

        她讲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2012年7月,凤县村民李建华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重伤。法院判决,车主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近15万元。但车主属下岗工人,根本无力履行法律义务,而李建华伤情恶化,急需二次手术。无奈李建华写信向我求助。经与省高院联系后,省高院安排专人,深入了解案情。在查证申请人确属特困群体后,决定实施执行救助,两级法院及时给予司法救助10万元,使李建华得到及时救治,李十分感激。

        周喜玲代表了解到,近年来,全国法院实现人性化执行措施,加大了对确无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生活艰难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仅陕西法院去年就对214人实施救助近400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的温暖。(程晓杰)

 

胡春霞:当事人打官司不再折腾了

    全国两会召开前,胡春霞代表来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调研,称赞该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国示范法院”名副其实。

        “当事人打官司不再折腾了,诉前调解的路子走对了,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胡春霞代表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详细了解诉调对接、网上预约立案、视频接访等亮点工作后说出了心里话。胡春霞代表顺手翻开该院的“诉调对接登记本”看到,近三年来该中心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共调解案件2080件,占全院审结的民商事案件20%以上,而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的就达1060件,社会效果十分明显。“连续三年受理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都在下降,这是十分难得的好经验。”胡春霞代表对法院实行的便民利民工作举措赞不绝口,希望莲湖区法院能够继续深入推进各项便民举措,不断开拓创新,总结积累好经验、好方法,使便民利民的措施惠及每个群众。(贾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