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陕西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28.10.2016  21:09

10月27日,从全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11月1日起,陕西将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暂未换发新执照的个体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由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的原有模式,改为只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完成个体户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全新登记制度。

据了解,截止目前,全省工商部门登记个体工商户144.51万户,约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71%,从业人员300余万人。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表示,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有利于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制度性成本,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对于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便民政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他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登记规则,优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户一码、一站服务”的工作标准,按照便捷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办事环节,统一工作流程,规范材料文书,缩短登记时限。

记者了解到,对目前已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将不设“两证整合”过渡期。对于申请变更或主动要求换照的个体户,工商部门换发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于暂未换发新执照的个体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可以鼓励个体户主动换发新照,但严禁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户强制换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