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鄠邑公安查处多起涉疫类案件

10.02.2020  10:32

  零容忍出重拳鄠邑公安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散播谣言

  2020年1月27日

  张某(鄠邑区祖庵镇人)利用疫情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传播谣言,被公安鄠邑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扰乱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5日

  赖某(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人),拒不配合街办防疫点检查,辱骂工作人员,被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2020年2月7日

  唐某涛(鄠邑区祖庵镇人)拒不配合其村口防疫检查点的工作,殴打辱骂工作人员,被公安鄠邑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2020年2月7日

  马某忠(鄠邑区余下街办人),拒不配合其小区门口防疫检查点的工作,多次辱骂工作人员,被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2020年2月8日

  张某生(鄠邑区余下街办人),殴打爱心企业向封闭隔离小区发放蔬菜的工作人员,被公安鄠邑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违规经营旅馆

  2020年2月7日

  杨某毅(鄠邑区甘亭街办人),在其经营的旅馆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拒不执行防疫期间停止营业的政府禁令,被公安鄠邑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20年2月7日

  蒋某利(鄠邑区甘亭街办人),在其经营的旅馆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拒不执行防疫期间停止营业的政府禁令,被公安鄠邑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疫情期间聚众赌博

  2020年1月29日

  焦某乐(鄠邑区石井镇人)家中有人通过打麻将“推对子”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鄠疫情当前,请广大市民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的防疫工作。对于涉疫类违法犯罪行为,鄠邑公安将予以严厉打击!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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