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局严把“六关”办好土地确权登记

05.12.2014  10:19

一、资料受理关。按照严格、快速、热情的受理资料,按首问负责制原则将办理程序、周期、要点,注意事项等告知办事人员,用清单形式列举应具备的资料,不能办理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不跑冤枉路。

二、权属审查关。认真审查权属资料,看是否存在抵押、权属纠纷等情况,有抵押的待抵押解除注销后予以办理,有权属纠纷的待纠纷得到解决,并提交书面意见后方可办理。

三、现场勘察关。登记发证的每宗国有土地,必须现场踏勘,对照审批文件或原土地使用证查看坐落位置,核对坐标拐点、严格边界指认,形成详实精确的一手资料,杜绝边界纠纷的发生。

四、严把公告关。登记发证的每一宗地,凡需要公告的,都严格按照要求将权属、四址进行公示,并采用媒体刊登或现场张贴的方式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登记发证,确保无争议发证。

五、审批程序关。按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逐级审批。

六、档案管理关。在每一宗业务办结后都及时将资料立卷、归档,由专人分门别类有序保管,为规范管理,方便查询,建立电子台账,既为土地登记提供了详实的一手资料、也为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纠纷案件等提供依据,确保每一宗地都有据可查。(马小荣、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