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四个严格”狠抓行政执法中的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05.2016  11:1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实推进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向各市(区)安全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廉政建设的通知》,就如何加强行政执法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该下放的无条件下放,该取消的无条件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决不能通过控制审批进度,一拖二要三批,实施权钱交易;不能以为企业审批提供帮助为借口,违规收取“咨询费”、“专家费”;不能伙同中介机构、企业弄虚作假,帮助企业蒙混过关。要大力推行审批过程公开,与审批有关的事项要全部告知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网上行政许可要严格按照公开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从快从速办理。

  二、严格执法检查程序。要抓住执法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切实强化法治意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检查要提高检查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注重执法效果,切实纠正检查“找不准问题、下不了狠手、收不到效果”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不能弄虚作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收受企业好处,私自给企业销号,对工作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事故调查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规范、严肃地开展工作,坚决杜绝伙同企业瞒报、虚报、谎报、迟报事故,制造假现场、假档案。执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十条纪律”,对被检查单位、监察对象安排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红包“零接受”,对中介机构“零指定”,对违反规定的各种费用“零收取”。

  三、严格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要制定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给权力带上“紧箍咒”,有效打破腐败“潜规则”。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职责,不得在公开的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不得随意扩大行政权力,不得放弃履行职责义务。要按单行权,防止乱作为,照单履责,避免不作为,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严格作风纪律要求。要在全省安监系统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崇尚实干的精神,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一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养浩然正气,自觉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远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二要严明纪律和规矩要求。教育广大干部认真吸取近年来安监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改善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办事,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三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四要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巡察、审计等工作手段和信访渠道发现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干部职工“庸懒散”问题进行经常性明察暗访,对服务态度差、损害群众利益以及群众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曝光,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