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5个县区出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10.01.2016  10:25
 

      2015年宝鸡市强力推进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凤县、眉县、凤翔县、太白县、扶风县5个县区政府已批准出台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把国家级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统筹纳入当地城乡总体规划。

  宝鸡市气象局以《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为准绳,切实履行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依法保护、规划保护、协调保护”的思路,统一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宝鸡市县同步开展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强制性国家标准备案工作,累计向市县人大、法制、发改、财政、规划、城乡建设、国土、环保等80余家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市、县气象主管机构首次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布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公告》,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宝鸡市气象局认真调研、起草了本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被列入宝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

  宝鸡各县区气象局均牵头编制完成了本县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扶风县政府还召开了多部门参加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专项会议。顺利完成了凤县、眉县2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的迁移工作。结合气象观测标准化建设,在所有国家级气象观测站、气象观测场等场所统一设立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警示牌,安装了探测环境保护视频监控系统,做到了集中监控、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零报告制度,创新建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年度评估制度,将探测环境保护评估结果与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相挂钩,逐级夯实了探测环境保护责任。



责任编辑:秋雨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