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3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16.07.2015  14:53
(2015年7月4日)
              6月28日至7月4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陕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32个县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有3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依据规定,这3个县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7个小组对陕西省的29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幼儿园4所,学校297所,其中教学点45所,小学133所,初中79所,一贯制学校21所,完全中学16所,高中3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1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1154份,回收有效问卷1108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29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29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陕西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29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附件1:     陕西省2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陕西省29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00至0.610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67至0.524之间(详见下表)。    附件2:     陕西省2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陕西省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沿用国家指标体系(17项),未增加指标。核查结果:29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0至98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详见下表)。    附件3:     陕西省29个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陕西省对29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陕西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29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陕西省29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长期以来,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秉承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的宗旨,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首要民生工程,作为推进区域教育整体协调发展的重中之重,统筹规划,创新机制,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统筹规划,落实各级政府责任   一是做好宏观科学决策。早在2003年底,陕西省政府就印发文件,提出了“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抓好薄弱学校建设”的任务要求。2007年在全省部署实施“双高普九”,2010年进一步提出并推进“双高双普”,都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核心指标和重要内容。时间上起步早,任务要求不断拓展和提高,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推进力度持续加大。每一步都紧紧围绕国家教育总体发展战略,把握住陕西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顶层设计。   二是强化政府责任落实。2007年、2009年、2012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了全省优先发展教育现场会,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落实一把手抓教育职责,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督导考核,听取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履职报告。发改、财政、人社等多家部门通力合作,横向到边,项项落细;各市、县、乡逐级签署责任书和备忘录,纵向到底,层层落实。定边县一把手书记、县长主动了解教育部门的需求,第一时间加以解决,不拖不等。宜君县开展县级领导进校园活动,每名领导到包抓的学校和幼儿园,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听一节高效课堂示范课、帮扶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是创新督导评估机制。陕西省长期重视加强教育督导,全面完善省、市、县三级督导机构和队伍,全面完善督导评估体系,全面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和机制。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坚持“两个全覆盖”,督导范围覆盖县域内所有学校、督导内容覆盖学校所有方面。同时强化“三个环节”,验收前加强问题台账式的过程督导,反馈意见成本成册,一县一策,一校一账,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验收之前;验收中严格公示、访谈、查资料、查学校、现场反馈等环节,尤其是强化质量监测,对音体美等薄弱学科组织现场测试,并对音体美教师配备、教育科研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后,建立并完善回访、复查、监测、约谈、通报等制度,努力实现动态监控、以评促建。陕西教育督导机制创新中,严格标准、严守程序、严肃整改,出实招、谋实事、求实效,对落实政府责任、保障均衡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大投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陕西省以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为重点,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补短板、抬底部,近四年全省投入292亿元,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校际差距。   一是加强校舍及基础设施建设。陕西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起步较早,全省统一尺度,标准不断提高。对教学点和小规模农村小学,印发“八项评估标准”,对县城以上城区薄弱学校,每年重点支持100所建设项目,全覆盖推进标准化建设。近三年来,29个县(市、区)累计投入资金102.5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500所,新增校舍面积177万平方米,新增学位近3.4万个,建有浴室的寄宿制学校441所,新增体育运动场地面积312万平方米,改造土操场近1600个,新建塑胶运动场地学校440所。目前,29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消除土操场,328个教学点基本达到省颁“八项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改变。镇安、白河两县克服困难,采取挖山、填沟、改河、筑坝、搬迁等办法扩大学校用地面积,挖山146.7万立方米,造地300多亩,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10.2万平方米,新增运动场面积10.6万平方米,多数学校运动场地实现塑胶化。西乡县投入4.62亿元,实施校舍、操场、信息技术、教学设施装备等135个项目工程。岐山县近三年新建了36所寄宿制学校、17所公办幼儿园、1所特殊教育学校及1所小学,改造提升学校80所,新建、改建校舍面积达10万多平方米。   二是大力提升学校装备水平。陕西省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为基本前提,不断提档提标,全面提升设施设备配备水平。29个县(市、区)近三年累计投入64.5亿元用于添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因地制宜配备儿童篮球架2600多个、足球门近1800副,为1600多所学校设置减速带,为1.8万多个教室添置饮水设备,90%的普通教室配备有饮水设施,安装降温取暖设施1700多所学校。西安市长安区2013年以来投资5亿多元,已完成101所、计划完成50所学校标准化建设。陇县实现了寄宿制学校“十有五配套”,全面完善寄宿制学校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宜君县实施农村学校操场硬化、县城学校操场塑胶化、幼儿园活动操场软化、食堂标准化、教室信息化“五化”工程,全面提升了设施设备配备水平。   三是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陕西省以信息化建设规划为契机,积极实施学校信息化工程,初步形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三年来29个县(市、区)累计投入4.3亿元用于购置计算机,其中教师用计算机6.8万台,实现教师人手一台,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超过15台,配备电子白板和多媒体2.2万套,87%的班级实现“班班通”,建有校园有线电视台222个,基本实现农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西安市莲湖区全区配备电子白板2250套,教师用计算机6369台,学生用计算机1.4万台,千人以上学校建成校园电视台34个。略阳县投入3000余万元,建成数字化校园,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15个教学点实现了优质资源全覆盖。县域内实现了师生在线学习培训、信息化管理、视频会议、数字化教学,在线共享优质资源。武功县建成校园电视台6个、校园广播系统21套,添置电脑6100多台,安装电子白板298套,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   (三)优化队伍,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陕西省始终把均衡配置教师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在教师培养、培训、交流等方面出台政策,优化结构,推进交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全面优化教师队伍。陕西省一方面完善补充机制,加大补充力度,重点向薄弱学校、薄弱学科倾斜。29个县(市、区)近三年共招聘教师4273人,其中音体美教师907人。凤县从重点师范类院校、“211”工程院校招录本科毕业生249人,全部充实到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另一方面创新培训培养机制,包括国培、省培、阳光师训、名师大篷车、名师工作室、与地方高校合作成立教师培训中心等多种形式。其中,省级设立了专项经费,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阳光师训。西安市长安区实施“三名工程”,开展教师分层培训,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专业成长需求,每年完成各级各类培训5000余人次。定边县每年安排校长、教师培训经费1200万元,用于“薄弱学科教师”、“班主任工作”、“校长管理能力提升”等项目。西安市碑林区组建17个“名师工作室”,开展名师大讲堂、师徒结对等形式多样的研究活动。杨陵区成立教师教育培训中心,一年来累计培训3700余人次。   二是促进教师交流。陕西省明确规定校长教师交流比例3年应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教师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从城市(县城)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29个县(市、区)落实省级要求,采取双向互动、城乡联动、团队帮扶等模式,三年来共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近万名。杨陵区成立体音美教学中心,将全区体音美教师集中管理,采用走教、支教等方式,打通使用,资源共享,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体音美学科教学工作。富县开展了送教下乡、定点支教、定时送教,全县高级、一级教师和教学名师开展支教活动55人,占交流教师总数的31.6%。西乡、安塞、略阳等县(市、区)2014年交流轮岗比例超过了20%。大多数县(市、区)努力提高农村边远山区教师的福利待遇。铜川市耀州区投资1686万元建成8栋300余套教师周转房,解决了300多名教师在农村学校住宿问题。   (四)综合改革,整体发展区域教育   陕西省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以区域教育整体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聚焦热点难点问题,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基础教育两头延伸为“双杠杆”,撬动义务教育、区域教育共同发展、全面提升。   一是探索多种形式联盟办学。全省普遍探索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发展联盟、委托管理、城乡学校结对、集团化办学等多种联盟办学模式,盘活存量,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学区内学校在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办学特色、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深层次的交流与融合。杨陵区、铜川市王益区分别设立了10个、4个紧凑型大学区,在学区内实行联合招生、教师走教,积极推行教师、课程、教研、评价等“九统一”机制。咸阳市秦都区采取“城区+农村、优质+薄弱”的方式,实行“一长执二校”制度,探索出行政推动和优质学校带动的“双轮驱动”模式,共创建“中小学教育发展联盟”24个。白河县分类划片建立大学区、督学责任区和教研协作区“三区一体化”管理机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是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陕西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有机结合,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区域教育发展的重心,在此基础上,落实纲要要求,注重两头延伸,通过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打基础,提供良好生源,促进质量提升,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助推力;通过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搭台阶,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的巩固率和升学率,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拉动力。29个县(市、区)普遍建设了标准化城乡幼儿园和标准化高中,全省实现了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许多县实现了学前三年和高中三年免费教育,幼儿园、高中入学率大幅提升。高陵县2012年起,推行十五年免费教育,2013年,又将经济困难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十九年“无忧教育”。作为国贫县的宜君县也努力增加财政投入,于2013年起实现了十五年免费教育。   三是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和招生制度改革。陕西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坚持做到“两个必须、两个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能够保证在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招生,确保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都能按划定学区入学,确保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应入尽入就近入学。积极推行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制度。韩城市从2014年起,中考招生名额100%全部分配到各初中,使每一所学校的毕业生都有机会升入优质高中。西安市碑林区5所省级示范高中的招生名额分配比例近三年分别为15%、35%、50%。目前,生源过度向少数热点学校集中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五)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陕西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高度重视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坚持以硬件促软件,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全面实施课程改革。陕西全省全面推行高效课堂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努力构建平等、互动、和谐、高效的新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大胆发言、自主学习、合作交流、动手操作等综合素质,努力实现教师走下来、学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效果好起来,切实减负增效。29个县(市、区)共有1.86万个班级推行高效课堂,占班级总数的92.7%。西安市莲湖区着力推广“导学稿”“主题单元教学”“思维训练课堂”等教学模式,实现了高效课堂全覆盖。三原县积极构建“先学后教、学导结合、当堂达标”为特征的自主互动型课堂教学模式。另外,一些地方已经研究开发高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改革评价方式,为课程改革提供科学导向。   二是深入推进校本教研。陕西省要求每一所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都要参与校本课题研究,课题数量达到教职员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课题范围覆盖学校所有方面工作。目前,29个县(市、区)校本课题数量2.9万个,做到了人人有课题,年年有成果。铜川市王益区一年来组织开展了397个校本课题研究,通过举办中小学校长和名师论坛,加强教育教学研究。   三是广泛开展社团活动。陕西省通过学生社团建设,成立各类学科社团,为学生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健康成长打造空间。29个县(区)共成立近1.4万个学生社团,参加学生52万人,占学生总数的64.9%,覆盖体音美、语数外等大多数学科。留坝县坚持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着力构建校园足球“1352框架”,建立了班、校、镇、县四级联赛,每年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形成教体结合的“留坝模式”。铜川市耀州区(新区)学生社团数量达到594个,包括球类、艺体类、书法等,所有学生全部参加社团活动。   四是努力建设校园文化。陕西省积极开展“三个大力宣传,三个文化建设”,即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教学成果显著的教职工,大力宣传品德好、爱劳动、会学习、会生活、体音美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优秀学生,29个县(市、区)按照省级部署,积极开展学校红色文化、黄土文化、绿色文化建设,树立各方面的好典型,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耀州区编写《红色照金》校本教材,组织学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扶风县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诗经》等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有机融合。安塞县、延川县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安塞腰鼓进体育课、陕北民歌进音乐课、农民画进美术课、剪纸进手工课的民间艺术进课堂活动,各类艺术人才在全县中小学竞相涌现。麟游县投入946万元,实施学校绿化美化建设项目26个,建成校园文化广场14个,新建文化长廊和文化墙14个,着力建设舒适优美、靓丽多彩的校园。定边县的“娃娃腰鼓”应邀赴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得到国内外的广泛赞誉。   (六)促进公平,关爱特殊群体入学   陕西省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出台关爱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贫困学生等政策,不断完善各类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体系,全面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是关爱留守儿童。陕西省大多数县(市、区)构建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留守学生关爱体系,普遍建立了普查登记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家长定期探望、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建设了留守儿童少年管护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添置亲情电话、视频设备等,让留守儿童享受到家庭般的温暖。29个县(市、区)为6.6万留守儿童建设了近1500个留守儿童管护中心。一些中小学还建立了心理辅导室,重点为留守儿童做好心理疏导。有的学校还建立了低年级寄宿生家长每周三探望制度,解决留守儿童亲情缺失问题。长武县开展了“五知五帮献爱心”活动,三年来,全县4900多人次的干部职工、党员教师、爱心人士与7000人次的留守儿童结对,做“代理爸爸”“代理妈妈”。   二是关注随迁子女。陕西省多数县(市、区)认真执行“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入学机会。一些大中城市扩充学位容量、合理划定学区、畅通入学渠道,努力保障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应入尽入、就近入学。西安市碑林区出台加强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外来人口子女“能上学,上好学”,全区95%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宝鸡市金台区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简化办理程序,确保了全区8359名随迁子女全部入学。米脂县加大财政保障力度,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享受免费和补助等政策。   三是关心残疾儿童。陕西省部分县(市、区)按要求建起了特殊教育学校,不断改善特教康复设备和学习生活条件,设置特教班,并开展随班就读,提高特教教师工资标准和学校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残疾儿童提供优质教育。29个县(市、区)中,有21个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了100%。韩城市通过特殊教育学校、跟班就读、送教入门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教育。西安市莲湖区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妥善解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就学问题。   四是关怀需要特别照顾学生。陕西省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按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50万名。普遍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贫困学生制度,同时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助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9个县(市、区)共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3万人,落实生活补助政策人数达6.5万人,其中22个县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咸阳市秦都区从2012年秋季开始,累计投资6430万元,全面实行户籍农村学生15年免费教育,确保了每名贫困学生都能上得起学、上得好学。留坝县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了76名特困学生的帮扶单位和个人,签订了责任书,实施全覆盖精准帮扶。一些县(市、区)还开展了对单亲家庭子女、自主发展困难等学生扶助关爱活动,保障这些孩子心理健康成长。陕西省全面实施了“蛋奶工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提供了启示和经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陕西作为国贫县众多的西部省,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着压力与挑战,对照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还面临着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个别学校办学条件仍有薄弱环节   因人口聚集,部分城区和中心镇教育资源明显不足,不能很好满足新增入学需求。个别学校生均教学及教辅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区、莲湖区、宝鸡市金台区、铜川市王益区、耀州区、富县、长武县、凤县等问题相对突出。西安市长安区、莲湖区、铜川市王益区、镇安县、定边县、延川县、扶风县、西乡县等部分城区(县城)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武功县、米脂县等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农村部分教学点办学水平依然较低。尽管所有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已达标,但是仍有少数县的个别单项指标差异系数偏高,杨陵区、咸阳市秦都区等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差异系数较大,延川县、高陵县、麟游县等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差异系数较大,岐山县等师生比差异系数较大。   (二)义务教育教师配置不合理情况依然存在   个别区县教师队伍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宝鸡市金台区、陇县、略阳县、白河县、镇安县、留坝县、宜君县、安塞县等个别农村学校存在教师年龄老化和结构性缺编问题,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任教师配置不足。鼓励校长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杨陵区、韩城市、米脂县、三原县、扶风县等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较低。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陕西省各级政府要结合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要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切实加强标准引领和规划指导,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继续强化“抬底部、补短板”的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将资金和建设项目重点倾斜薄弱地区、农村学校,坚持抬高底部、雪中送炭,重点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面积不足、学位不足的问题,以及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条件缺口。从规划建设、教师交流、学区划分等方面多措并举,缓解少数热点学校的集中入学压力。要分析研究校际差距偏大的原因,找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重视研究并切实解决少数地方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的问题,加大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力度,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持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强化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培训,打造合理教师梯队。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服务于农村学校。   (三)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制,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对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市、区)做好动态监测,巩固提高均衡水平;对未达标地区要加强督查,指导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推动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要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课业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要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大省级统筹,完善已有政策,保持工作推进的相关机制和态势,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实现义务教育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陕西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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