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起规划扶贫公益行动 560个旅游扶贫试点村将受益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关于启动2015年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61号)要求,不断创新智力扶贫方式,深入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国家旅游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
通知指出,此次公益行动的参与单位为全国具有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各类旅游规划、景观设计、咨询策划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机构等。帮扶范围主要是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确定的560个旅游扶贫试点村。
通知明确了政府倡导、自愿参与,积极组织、严格要求,跟踪服务、注重实效等三大帮扶原则。国家旅游局将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广泛发动各类具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咨询单位自愿参加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对踊跃参与的单位在申报旅游规划设计资质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性倾斜。各省(区、市)旅游委(局)应动员本区域内有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单位积极参与。各省(区、市)旅游委(局)要组织协调好本区域内有意愿、有实力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在线选取对口帮扶试点村。原则上每个规划设计单位选取的帮扶试点村1至2个。各省(区、市)旅游委(局)要对本区域对口帮扶试点村的旅游发展情况密切跟踪,组织规划设计成果的评审,对成效显著的参与单位及时进行表彰和宣传报道。鼓励参与单位与试点村建立长期帮扶关系,确保本次公益行动对乡村旅游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起到实际效果。
通知要求,各有关省(区、市)旅游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本区域内的对口帮扶试点村和参与单位进行对接认领,建立旅游智力帮扶长效机制,并具体指导参与单位编制旅游扶贫行动方案。各参与单位应根据对口帮扶试点村资源条件和实际需求,确立帮扶内容,编制规划设计成果。帮扶重点是为对口帮扶试点村免费提供旅游规划设计、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商品研发、旅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和跟踪服务。
此外,国家旅游局将于8月建立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网,组织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经验交流,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规划设计质量高、扶贫成效好的参与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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