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重拳出击惩治老赖 8个月依法拘留3044人

23.09.2015  23:07

西部网讯( 陕西 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李云峰 张鑫)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明明有钱有资产,但欠别人的钱就是赖着不还,甚至连法院的生效判决也拒不执行。碰到这种“老赖”,应当怎么办呢?

老赖”拒不执行判决 被追究刑责

今 年58岁的孟宪辉是蓝田县华胥镇西元峪村人。2013年5月的一天,他乘坐村民陈海龙驾驶的厢式货车去西安卖樱桃,在返回途中随身携带的一个笼掉落到公路 上,情急之下,孟宪辉跳车拾笼,由于车子没有停,他摔倒在路上导致头部受伤。虽经多方治疗,孟宪辉的命是保住了,但生活不能自理。巨大的医疗费用,让孟宪 辉的全家难以承受。

孟宪辉妻子贾银宁:五天开颅手术做了两次,连其他花费算下来将近40万,光药费手术费就30多万。

蓝 田县交警大队调查认定,孟宪辉跳车负有责任,而陈海龙利用货车载人属于违法行为,负有同等责任。虽经交警队多次协调,陈海龙并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此后,孟 宪辉将陈海龙起诉到蓝田县人民法院。2013年12月,法院做出判决:陈海龙应赔偿孟宪辉14.5万元。判决生效后,孟宪辉的家人多次索要赔偿,均遭到拒 绝。

2014年5月5号,蓝田县法院向陈海龙送达了限期执行的通知,但他仍然拒不到庭也不履行生效判决。

蓝田县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樊晓明:最后我是晚上把陈海龙找见了,最后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措施。

但是,司法拘留15天,陈海龙家人仅仅送来了1700块钱。拘留期满后,陈海龙又玩起了消失,仍然不执行生效判决。2014年5月,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陈海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蓝田县法院执行一庭执行法官邵春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按法律规定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起诉。

今年1月,在外一直躲避的陈海龙被蓝田县公安局抓获,并被依法刑事拘留。这时,陈海龙才履行了判决义务。

陈海龙:你不主动执行,到最后像刑事拘留这些措施比较严厉,完了还是得把钱还上。

孟宪辉的合法权益之所以能得到保障,主要是被执行人陈海龙受到了严厉的惩处措施,那就是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 “老赖”被判刑

为 了打击“老赖”、破解执行难,自2014年11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了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类是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民法院审判,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的,由各级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行为人逃匿的, 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并送交拘留所拘留。一些情节严重的“老赖”还被判了刑。

2012年7月25号,澄城县某焦化公司从澄城县信用联社贷款450万元,并约定了贷款利息。但是一年的贷款期限到了后,焦化公司却没有按时归还贷款及利息。

澄城县信用联社依法收贷办主任王建朝:咱找他,结果这时候企业就出现厂子被承包出去,法人也找不见,到企业,门也进不去。

于是,澄城县信用联社将焦化公司起诉至澄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焦化公司应偿还信用联社贷款及利息共计550万元。在执行中,由于焦化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澄城县法院查封了焦化公司的一万吨焦炭。但出乎法院意料的是,这一万吨焦炭却被公司负责人赵某私自变卖了。

记者:为啥他敢变卖?

澄城县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李宏宪:赵某认为他是处置自己的财产,再一个认为自己依然有能力偿还申请执行人的450万元。

但赵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涉嫌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检察机关公诉,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澄城县某焦化公司法人代表赵某:通过这次受教育以后,在这方面还是要好好学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