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局前8个月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超三成

19.09.2014  18:02

      截至8月底,咸阳市局共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61亿元,同比增长30.01%,增收3,724万元。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中,咸阳市局主要抓了三件工作。一是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在充分调研和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及时报请地方政府调整了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有效发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规范管理的作用。二是集中开展了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调整的宣传,积极宣传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调整的重要意义,让纳税人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和征管规定,保证调等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充分运用税收保障平台,建立了与国土、住建等部门互动的信息传递机制,将相关信息与税源登记、纳税申报、税源普查等方式获得的信息进行比对,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企业占地情况,增强了征收的准确性。四是集中清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调整前未缴、少缴的税款,夯实税源管理基础,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