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1个月 宝鸡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1.325亿元

13.12.2015  09:57

  12月11日上午,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前11个月,全市共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87件,为824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3250.77万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赟出席会议。

  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市成立了市、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宣传引导,发放《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宣传单》5000余份。在案件查处,清欠工资方面,各县区均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落实领导包抓、重大案件及时移送等措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预防为先原则,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资支付监督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维权告示牌、建筑总包企业直发工资等制度,今年前11个月,市县两级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646万元,全市358个工程项目落实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员制度。

  与此同时,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依然严峻,前11个月全市欠薪案件同比上升8%,欠薪人数增加4.9%,欠薪金额增加14.6%。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实效,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夕,市人社、规划等九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市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采掘餐饮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地毯式排查,全面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于有重大拖欠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要采取列入黑名单、降低取消资质、清理出建筑市场等措施,坚决治理,对于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县区人社局、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处力度,要开辟绿色通道,加紧案件办理,确保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结案,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