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禁放孔明灯 西安今夜将对15个路段重点管控

24.12.2015  12:17

    昨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针对“平安夜”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对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曲江新区五个重点管控区内15个重点路段实施管控,坚决取缔销售孔明灯和使用液化瓶罐作为燃料的流动摊贩,杜绝升放氢气球进行户外宣传的行为。重点区域的保洁人员全员待命,待12月25日凌晨街面人员散尽后及时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应于早7时30分前完成。

    昨日下午,西安市城市管理局成立西安市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管控工作现场总指挥部,今晚将对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曲江新区五个重点管控区内设定15个重点管控路段,包括:东西南北大街、东新街、西新街、南新街、解放路、新城广场、钟鼓楼广场、南门广场、大雁塔南、北广场、小寨十字、大唐西市,其他各区域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重要值守点。城市主要路段和重点部位要加派人员实施重点管控,要求对重要路段及部位延长管控值守时间,原则为“人流不散,值守人员不撤”。当晚,重点区域的保洁人员将全员待命,12月25日凌晨,待街面人员散尽后及时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应于早7时30分前完成。

    12月24日,要求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并于12时前进入责任区域实施管控。24日夜间,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劝阻燃放孔明灯行为,坚决取缔销售孔明灯和使用液化瓶罐作为燃料的流动摊贩,杜绝升放氢气球进行户外宣传的行为,以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此外,要求各区城市管理局、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直属各支队开展“圣诞节”、“元旦”期间环境容貌秩序整治工作时要尊重民俗,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压盲道的前提下,对沿街商户装饰门柱、门廊和门头、设置圣诞树、人偶、悬挂彩旗、彩灯等节日装饰品以及在建筑物外立面、玻璃橱窗设置(喷涂)与节日有关的临时性标识、造型、字样、灯带等行为,采取告知其限期设置(从12月24日开始)、到期恢复原状(2016年1月3日晚20时前)的做法,原则上不强行拆除或实施处罚。对在建筑物顶部设置与节日有关的实体造型或建筑立面设置“价格墙”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设置、装饰、摆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制止,确保将节日期间各类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外地游客的违规行为,继续实行首违免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