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酒泉—湖南±800特高压直流工程(陕西段)等2个项目选址的公示

17.10.2014  20:28
  按照《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受理了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酒泉—湖南±800特高压直流工程(陕西段)项目及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等2个项目的选址申请。经审查,以上2个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6日   项目沿线群众和关心项目建设者可以在公示期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延安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查阅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转交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29-87294362  0911-2419432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建设厅规划处   邮编:710004    附件:拟核发选址意见书项目一览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