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

19.06.2019  12:23

  原标题: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就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发出通知,明确小学科学教材,一至三年级使用国家课程标准(2017年版)修订的新版教材,四至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版本。

  据悉,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全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继续使用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原选用的版本不变。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2019年秋季继续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编学生字典》。

  除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外,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全省普通高中仍统一使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2003年版)编写的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版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的使用将另行通知。

  教师用书目录中的教师用书、磁带、光盘、挂图、投影片等供全省中小学教师根据教学实际选用,不得要求学生购买,普通高中学生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光盘。

  全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的选用,各地可根据地方课程设置情况,严格按照我省《地方课程教材目录》规定的科目、教材版本、开设年级进行征订。学校未开设的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相关科目的地方课程教材。陕西省中小学素质教育仍使用《陕西省中小学2018年素质教育读本推荐目录》的教材,不再单独印发。

  全省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政策。全省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和四至六年级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纳入循环使用。

  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省教育厅规定目录中的教材,严禁选用其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标识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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