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监管中心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监测监管工作

06.05.2016  11:04

省广播电视监管中心一直把广播电视广告监测监管作为广播电视内容监管的重要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力求在监管思路、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和监管效率上不断改革和创新。

中心于2014年建设了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广播电视广告智能监管系统(一期),弥补了我省广播电视广告自动化监测监管的空白,实现了省、市两级广播电视广告全频率、全频道、全时段、智能化、自动化监测,极大提升了我省广播电视广告监测水平和监测质量。目前,省监管中心正积极调研,拟筹备建设覆盖全省各县、区级播出机构的广播电视广告智能监管系统二期项目,届时将实现对省、市、县各级播出机构广播电视广告的无缝化监测监管。

中心严格按照《广告法》、总局《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总局61号令)及各类相关文件要求,对监测到的广播电视广告进行分类统计和违法判定,及时汇总《违法广告报告单》并报省局管理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近年来为省局广告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大量的科学数据和技术支持。

中心将继续加强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培训,加强人员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确保在广告研判中做到不漏判、不错判,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同时,积极申请加快推进广告智能监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广播电视广告监测监管质量,为省局依法行政提供科学、全面、高效的技术支撑,净化荧屏声频,维护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合法权益。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