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召开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题会议

07.12.2016  06:07

为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工作,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检验机构思想认识,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016年12月5日下午,尾气中心召开了排放检验机构专题会议。

会议下发了《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环办发〔2016〕55号)文件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6〕6号),并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最后,中心陈忠泽主任结合现阶段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形势任务,对检验机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化管理,即规范管理,加强内部监督,保证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准确、公正。二是健全制度,守法竞争,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和谐环境。三是结合所有文件精神宣传好、领会好、执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