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政府发布中心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12.04.2016  10:57

  为净化城市环境,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近日,丹凤县人民政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结合本县实际,发布了《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要求,一是在国家机关、重要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护和山林防火区等区域禁放烟花爆竹。二是在城市主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三是在限制燃放区域内设定禁止燃放时间点。四是对燃放烟花爆竹质量、品种、类型、装药量等作出规定。五是对燃放烟花爆竹方式、位置、区域等提出细化要求。六是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七是对违反法律条例规定依法依规追究刑事和经济责任。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