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农机管理中心扎实开展“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25.09.2015  11:02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咸阳市农机管理中心紧抓节点,专题部署,成立机构,严格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结合中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第二专题学习教育和每周一集体学习例会,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学习市纪委《关于开展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有关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情况检查通知精神和《陕西省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第1、2期等资料,切实提高中心干部职工对中省市纪委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相关精神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明责任要求。 为狠纠“四风”问题,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心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财务、后勤的副主任和纪检组长任副主任,监察室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组,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制定下发中心《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督检查时间、任务和责任要求,确保纠风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力度。 通过采取在中心办公楼设置“四风”问题举报信箱、在咸阳农机信息网站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029--38011601)、设立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等方式,搭建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举报“四风”问题渠道。同时,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由中心监察室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收集有关线索,建立台账,统一登记。对于受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严查严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是开展明察暗访,强化警示震慑。 9月22日,监督检查工作组对中心各科室纠正“四风”工作落实及工作纪律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科室人员进一步强调了市纪委“九个严禁”及省市纪委工作要求,重申了中心关于“双节”期间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遵守工作和节假日值班纪律等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当面指出并要求相关科室及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部分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实名通报,强化了知耻知止氛围,起到了预防和震慑作用。双节后,监督检查工作组还将采取发票询问相关财务人员、核查财务发票、会计核算报销凭证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把纠正“四风”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咸阳市农机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