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做好条例修订工作

27.10.2015  18:49
根据市人大2015年立法计划及市局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2015年8月底前完成《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二审工作。《条例》于2015年8月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待批准。在此过程中,国家颁布出台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使《条例》符合上位法要求,尾气中心逐条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与《条例》相关条款,对在《条例》中发现的与《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出入的部分条款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了《条例》修改建议。10月26日下午,尾气中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做了集中讨论修改,对一些和上位法冲突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对热点难点条款达成了共识,使《条例》内容合法、严谨、具有可操作性。下一步,尾气中心将进一步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确保11月《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