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印发《整改方案》对中央反馈扶贫工作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25.04.2017  09:31

省委省政府印发《整改方案
对中央反馈扶贫工作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4月23日,记者在省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中央对陕西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将对中央反馈我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全面进行自查整改。

方案》指出,此次整改将对标中央反馈意见要求,以提高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群众满意度“两率一度”为重点,解决反馈指出和自我查摆的突出问题,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提升我省脱贫攻坚整体水平。

方案》要求,关于反馈意见指出的贫困人口退出问题,要求各地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核实和清洗工作,全面推行房前、灶前、主卧、厅堂“四处照相”,贫困户、村支书、第一书记、乡镇干部在入户核查表“四方签字”,签订《家庭情况真实性承诺书》《自主创业意愿书》《自愿就业承诺书》《干部帮扶责任书》“四书”等,同时完善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要求5月底前,省级相关部门完成“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关于帮扶工作问题,将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不作为、不尽责的工作人员及时调整,解决重派轻管、挂名帮扶、一帮多等帮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关于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要求省卫计委与相关省级部门等配合,6月底前出台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补充商业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四重保障”制度,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确保2019年前每个贫困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至少有1名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乡村医生。同时要求各市县党委、政府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考核评估、督查检查、退出认定等。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完善脱贫攻坚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精准帮扶措施,补齐安全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大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力度。同时不断强化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机制,创新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脱贫责任考核制度,建立督查问责制度,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排查,挂牌督办,5月底前,省市县镇村分级查摆问题、剖析原因、集中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6月1日起,逐级进行自查“体检”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