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院长开庭进乡间 矛盾化解群众赞

29.10.2015  17:41
        陕西法院网讯    “院长亲自下乡办案好,应当坚持。判决是无情的,但调解是有情的,今天这个案子调解了,化解了家庭矛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10月27日,在旬阳县棕溪镇熬家河村村委会的院坝,全国人大代表、党代表、旬阳县棕溪镇王院村党支部书记陈分新由衷地赞叹道。原来,安康中院刚在这里审结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是该院副院长安永强,并有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四十余人参与旁听。

        周某是吴某和袁某的儿媳。吴某和袁某的儿子即周某的丈夫因矿难死亡,儿媳与公公婆婆因工亡补助金分割份额发生纠纷。本案属于家庭矛盾,具有典型性,吴某和袁某都年近七旬,且居住地都位于距离安康市区100多公里的旬阳县棕溪镇熬家河村五组。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安永强副院长要求合议庭深入群众,下乡开庭。庭审前,安永强副院长仔细地翻阅了案卷,并召开庭前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安永强副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庭审调解环节,袁某情绪激动,不利于调解。安永强副院长采用庭后调解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及在当地威信较高的群众的作用,分别给当事人做工作。合议庭“动之以理,晓之以法”,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努力,成功调处此案,当事人家庭中的其他纠纷也一并解决,儿媳、公婆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院长担任审判长到现场审理案件,体现了亲民、便民,让大家感受到了庭审的严肃和公正。在村委会开庭,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过程,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

        庭审结束后,安永强副院长、同行法官干警与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各位代表对庭审过程及调解结果给予高度评价,纷纷为法院工作献言献策。最后,安永强副院长强调,要将院、庭长办案工作常态化,实现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