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集体“会诊”发回重审改判案件

30.01.2015  17:23
        陕西法院网讯    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增强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1月29日,咸阳中院召开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专题审委会,对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份省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的28  起案件进行专题研讨。会上逐案“把脉会诊”,帮助案件主审法官、合议庭剖析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存在的质量瑕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

        会上,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合议庭审判长、主审法官分别就案件实体程序、法律适用、办案效果、裁判思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我剖析,进一步查找了发改原因。审判委员会委员逐案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发回重审、改判的原因进行认真剖析,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咸阳中院院长李国庆指出,此次会议就是要对省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进行研究探讨,查找问题,总结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审判质量。李国庆要求,各业务庭及审判人员要牢固树立质效意识,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进一步提高法律适用水平,切实降低案件发改率。每位审判人员都要强化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特别是要强化对与自己承办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学习。要坚持疑难案件集体“会诊”制,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大合议制,庭务会讨论,审委会研究,集思广益,强化集体把关,不断提升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