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政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全面建立 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再添系统性制度性保障

19.06.2019  13:51

  近日,作为我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民政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在全省1312个乡镇(街办)全面建立,临时救助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截至今年5月,各级民政部门共支出城乡临时救助资金2.6亿元,实施农村临时救助24.8万人次,其中因疾病、教育等刚性支出导致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24.4万人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0.4万人次。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在缓解我省群众因灾、因病、因突发意外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乃至返贫等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织密织牢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保障网。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的托底性制度安排,主要保障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基本生活。去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联合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通知中指出,要完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和“先行救助”工作机制,针对群众急难问题,乡镇(街道办)和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予以及时救助,在群众急难情况缓解后,再进行登记并补办手续。同时在乡镇一级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同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办)提供一定资金预付额度,充分保障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到位,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

  今年初,省民政厅出台《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着力为困难群众构建“六张保障网”,并展开“四个专项行动”,织密织牢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保障网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行动方案进一步强调了全面建立乡镇(街办)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对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重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快马加鞭,会同财政部门加紧落实,推动该项制度于上半年全面建立,从而为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系统性制度性保障,稳扎稳打助推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