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人大对代表履职提出新要求

15.02.2015  16:20
      为了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代表意识,临渭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代表履职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要求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主动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及履职必备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处主任每年要联系10名人大代表,每名人大代表每年要联系10名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向选民述职。各镇、街道人大每年要组织召开区、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自觉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每名人大代表要在每届任期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四是积极谏言献策。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区、镇(街道)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及时形成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每位人大代表在每届任期内提意见、建议不少于5条。五是丰富代表活动。各镇、街道人大要建立代表活动室,科学建立代表小组,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考核机制,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这是临渭区人大常委会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意识的一项有力举措,更好的保障了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密切联系,将促进区人大常委会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发展。         (郭高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