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小寨村原20亩集体用地 征地过程中多次被毁坏

10.08.2015  19:44

民以食为天,土地一直以来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是农民生活保障的基本载体。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耕地也不断的在被削减。在西安市临潼区,因为一块20亩的农耕地,开发商与村民上演了一场长达7年的土地之争,2008年至今,这块土地被多次挖掘毁坏,在2015年7月10日晚,土地又一次遭到了毁灭性破 坏,如今依旧坑洼不平,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试问这块“宝地”之争到底何时结束?

村民曾经的口粮地 七年间遭三次挖掘毁坏

2008年上半年,临潼区行者街办招商引资,欲在小寨村庙西组王成武、王毛居等8户的20亩口粮地上建弹性地板厂,因村民王成武、王毛居两户和村委会就征 地问题未达成协议,王成武等人的石榴园便遭到了强行挖掘、毁坏。为此,王成武将西安市临潼区行者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裁判结果是小寨村委会私自雇人实施毁 坏,补偿款也有其发放。

我们本想着这事就告一段落了,但在2014年10月22日早上,数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在近百名社会闲杂人员的保护下,没有任何通知,强行在我们的农田周边 砌围墙并破坏我们的庄稼。随即,我们打电话联系到行者街办领导、小寨村委会主任、庙西组组长,他们均表示:管不了。直到最后,我们找到临潼区区长刘三民, 向他汇报了此事,在区长的命令下,才于第二天停工。”王毛居回忆道。

2015年7月10日晚,土地又一次遭到了毁灭性破坏,两台挖掘机对玉米、白豆和近百棵树木进行毁坏,近千方耕土被七辆渣土车分别运走,如今的耕地已经满目苍夷,全是几米深的大坑,凹凸不平。

2015年7月10日毁坏土地事件 政府:开发商行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政府在向村民征地前,必须听取村民小组和村民意见,再上报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凡城市建 筑用地开发商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向政府审批并向村民公示。而村民在征地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和村、组干部约谈,商定解决处理方案,如协商未达 成,村民可走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但是对于2015年7月10日晚那次对耕地的突然袭击,政府、开发商、村民三方的协商究竟哪一环出了问题呢?村民王毛居告诉记者,两个多月前,自己被告知 所拥有的土地成为了小寨村恒煜苑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随后,小寨村方面和村民商议让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对土地进行工程测量,并向村民保证不会有大型机械 对土地进地破坏。但让人意想不到的却是,一次测量工程却变成了对土地的“毁灭性打击”。

对于村民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致电行者街办庙西组组长王延安,王延安表示确有此事:“这事情是我协调的,当初村民给我打电话,我去阻止了,但都挖成那样子了,我也没办法。

而行者街办城建科科长张刚表示,街办是根据省、市、区三级征地批复进行的工作协调。开发商进行工程测量也得到了村民同意的,但对土地的毁坏则是开发商所为。

临潼区相关部门回应:村民异议可走司法程序解决

这件困扰了村民7年之久的“土地之争”又将何去何从?8月5日,记者在临潼区国土资源局了解到, 陕西 省人民政府在关于西安市临潼区2012年度第一批统一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中,同意将行者街办小寨村等六个有关村组的7.9公顷集体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并要求当地政府落实安置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 活。西安市和临潼区人民政府在2013年也批复签发了此文。

对于村民的生产生活的安置和补偿,张刚告诉记者:“在临潼2012第一批统征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下发后,政府给予了村民土地的补偿,可是因为王成武和王毛居两户不同意,并没有签字和领取补偿款,如果他们一直不接受,也是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的。

张刚同时表示,王成武和王毛居之所以一直没同意征地,是因为和开发商对于补偿款未达成共识,街办目前也只能进行进一步协调。对此,村民王成武也很无奈: “打官司要很长时间,还要花不少的起诉费用,家里本来就不富裕,我实在是折腾不起,现在家里的地也种不了,全家六口人的生活开支全靠儿子在外打工的一点微 薄收入维持。

就此事件,陕西媒体网将持续关注。(见习记者 吴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