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儿媳公婆反目争赔偿 法官真情促和解

27.01.2015  12:55
        陕西法院网讯    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一场矿难,造成了家庭残缺。从此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亲,年迈的父母失去了儿子。然而内心的伤痛还未完全抚平,为了四十余万元的赔偿款,儿媳一纸诉状又将公婆告至法庭。1月23日,经过丹凤法院法官的多方努力,这起婆媳间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2013年6月14日,余某的丈夫在河南某矿山打工期间发生矿难死亡,处理完丈夫后事后,余某及公婆将矿方剩余的45万元赔款委托其亲属周某代为保管。后余某以生活困难为由先后向公婆及周某索要无果,2014年12月18日余某将公婆诉至法院,要求将45万元赔偿款进行分割。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争议的焦点在于公婆怕儿媳挥霍儿子用命换来的钱,儿媳担心公婆把钱卷走,双方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有保障。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法官及时与当事人释名相关法律规定,并邀请村干部、双方的亲属配合,由情及理地让彼此消除疑虑,最终达成:将由周某代为保管的45万元赔偿款分给余某公婆6万元,其余39万元归原告余某及其三个孩子所有的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