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为整治秦岭北麓违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1.10.2014  18:44
        陕西法院网讯    10月30日上午,西安中院召开清查整治秦岭北麓违法建筑案件研判推进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拿出新对策,继续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国,省法院行政庭庭长泰安祥等到会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要求。长安、户县、周至、未央、灞桥、临潼等法院参加会议。

        近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高院阎庆文院长针对秦岭北麓西安段违建整治工作批示,坚决惩处违法建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认真贯彻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涉秦岭北麓西安段违建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10月30日上午任高潮院长首先前往长安区子午街道台沟村、子午西村两处违法建筑拆除现场,现场了解了具体案件审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在随后的研判推进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长安、户县、周至法院受理审查秦岭北麓违建非诉执行审查情况汇报。市法院副院长常西岭、行政庭庭长崔立新汇报了市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依法清查秦岭北麓位规建筑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和十二条具体措施。

        曹建国副院长在听取汇报后,对西安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此项工作表示肯定。同时要求在案件审理方面要严格执法,把好立案审查关,审理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任高潮院长表示,秦岭北麓违建拆除工作进入关键时段,相关法院一定要严格依法审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要敢于担当,依法做好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强制拆除违建后可能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早准备、早研判,及早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切实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