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麟游县工商局“四举措”提升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率

05.05.2015  20:03

近日,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场主体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麟游县工商局积极采取四项服务措施,扎实推进辖区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全面了解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的内容及意义,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使干部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市场主体年报的各项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使用感和责任感,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稳步推进打好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了办事窗口宣传、街头宣传、展板宣传、进企业宣传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向全县市场主体发放了宣传资料8000余份。同时,在县注册分局注册窗口及各基层工商所登记窗口均设置了自助服务专区,方面群众前来办理年度报告,确保宣传到位,提高社会知晓率,为下一步工作提高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责任层层分解,进度周周通报。 明确工作责任,将责任一层一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人,将年报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辖区并按网格区区分解到组到个人。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担,对工作进度每周通报一次,促进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多措并举,深化指导服务。 实行大厅集中办理和电话联系并上门现场指导相结合等方式,逐户告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事宜。网格区干部逐户上门,实地发放年度报告告知书,现场指导填报并录入公示系统。对不会网上申报的和边远地区的市场主体进行现场办理和电话咨询服务,工商所干部携带笔记本电脑和无线网卡上门现场指导填报录入,及时解答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醒企业关注年度报告报告期限,确保年报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

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已填写2013年度报告1723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409户,年报率45.20%;企业314户,年报率60.15%);已填写2014年度报告1959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781户,年报率57.13%;企业178户,年报率34.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17个,年报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