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八项举措维护“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03.03.2015  11:51

 

2015年伊始,省司法厅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实施八项举措,确保全省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服务基层,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活动从3月初开始,以着力构建法制宣传育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矛盾纠纷调解和民、法律援助惠民、民主法治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为主要目标,以“讲法治、调矛盾、促治理”、举办千场法治报告会、调解千件矛盾纠纷、受理千件法律援助案件、指导千个民主法治村创建、落实千个镇街(社区)法律服务站(室)建设为主要内容进行。抽调54名处级干部、120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54个工作组,深入全省107个县(市、区)开展工作,并由11名厅级领导带队组成11个调研指导组进行巡回督导检查。省厅调研指导组和工作组与各市、县司法局工作组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深入镇街、村居(社区)开展大规模、大力度、全覆盖的法律服务主题月活动。

二是法律惠民,开展“三秦律师进万村、法律服务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以普法助民为主旨,以律师进万村,讲万场普法讲座、调万件民事纠纷、办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为目标,组织律师进村居、走基层、接地气,将法律服务覆盖到千家万户,并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帮助制定完善乡规民约,开展以案释法、义务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促进全社会强化法治意识。

三是关注弱势,推进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以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以下属20个工作站为依托,探索建立覆盖全省的公益法律服务网络;以政府购买公益法律服务为契机,开展“十佳公益法律援助案件评选、百场公益普法宣传、千件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一站式公益法律服务,动员更多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让困难群众也能享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四是增强公信,实现刑罚执行惩罚改造目标。围绕完善监狱安全治理、执法、教育改造、重大项目建设加速推进、企业运行和队伍建设六个体系,以非常举措确保“四无”目标的实现,确保教育改造质量和安全监管水平的稳步提升。全力开展“大收戒、强规范、保安全”活动,力争完成13000人的收戒任务。探索完善“三三三”戒毒管理模式,切实提升戒治管理水平。在全省服刑、戒毒人员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促使他们养成知善行善的良好习惯,为改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五是加强管理,发挥律师维稳积极作用。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案件为重点,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和疑难涉法涉诉上访;坚持律师信访值班制度,为政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研究制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发挥律师事务所管理的主体作用,重点加大对以维权为借口炒作案件的重点律师的管理教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养痈遗患。

六是完善机构,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122” 举措(即建好“一支队伍”,抓好“两个组织”,推进“两项工作”),实现纠纷数量大下降、调解成功率大提高的目标。推动建立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依托其设立相应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室,在所有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窗口,配备专人接待受理调解案件。加强源头治理,做好排查预防,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不稳定因素。

七是突出规范,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按照“五化一保障”(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察常态化和经费保障)的要求,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将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制度化、程序化,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通过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个案矫正、心理辅导和社区服务等形式,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通过调剂和政府购买的方式配备专门力量,并争取更多的社会工作者介入社区矫正工作。

八是教育帮扶,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落实刑满释放人员“223”工作思路(建好两个基地,抓好两个培训,推进省、市、县三级衔接机制),全面完成市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任务,加强县级基地建设,确保基地正常运行;抓好监狱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两个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使他们每个人都能掌握一门谋生技能,帮助他们早日融入社会;稳步推进监狱、市级“新航驿站”和县(区)“新航中途之家”三级衔接,确保重点刑满释放人员无脱管、无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何礼红)

来源:厅法制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