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等

17.03.2018  08:11

  3月16日上午,陕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我省代表团团长胡和平,副团长刘国中、贺荣、梁桂、刘小燕参加。

  代表们在审议中一致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证,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代表们表示,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体现了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改革目标,体现了解决机构职能体系中的障碍和弊端的问题导向,体现了优化协同高效的基本原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特派记者 郭欣)

编辑:刘伟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