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在西安监狱举行西安地区监狱、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

01.04.2016  15:36

      3月30日上午,陕西省司法厅在西安监狱举行西安地区监狱、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张东、省戒毒局副局长宋平孙、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瑞宁,西安监狱、雁塔监狱、女子监狱、曲江监狱、少管所、西安强制戒毒所、长安戒毒所、女子戒毒所等西安地区监狱、戒毒所的部分单位相关领导,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区、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负责人,以及监狱干警、服刑人员200余人参加活动。

      丁小军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2016年初,省司法厅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落实“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刑事裁判、决定的经济困难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专门下发《关于在全省监狱戒毒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全省监狱和戒毒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针对性的对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实行一对一的帮教,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满足他们对法律的需求和渴望,解决他们心中的疑惑,有效地提高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守法守规意识,端正改造、戒治态度,重新振作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造、戒治生活中。

      丁小军强调,监狱、戒毒所是一个特殊的场所,通过建立健全监狱、戒毒系统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走进高墙,是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客观要求,更是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确保监所安全稳定,重塑守法守规的合格公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丁小军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监狱、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好、管理好,为依法维护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要了解和掌握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状况,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新途径,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服务功能。要成立专业化、团队化服务模式,把那些政治素质强、热心公益、专业水平高的律师派驻到工作站点,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派驻站点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公布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指派律师参与工作站值班,开展定点服务。要强化对工作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对于咨询的法律援助事项,承担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全身心地投入,全方位地服务,绝不允许因为是法律援助案件而在质量上打折扣、减份量。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戒毒所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积极协作,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机制。监狱、戒毒所要结合实际,在办公场所、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为工作站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法律援助机构要在专业人员配备、援助案件办理等方面上做好保障,并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

      授牌仪式结束后,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雁塔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组织驻监狱工作站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活动,向服刑人员宣传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事项范围等知识,共解答服刑人员法律咨询30余人次。

                                                  来源:厅法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