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3月15日举行 首届“十佳消费维权卫士”等评选同日启动

11.03.2021  08:57

  3月10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西安将于3月15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据了解,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消费者协会、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主办,各区(县)、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活动当天,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将现场发布《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并向全市各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倡议书》,同时还将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维权工作站”授牌。此外“西安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也将于活动当天上线。

  同时,为深入发掘社会各界消费维权工作的优秀事迹,大力宣传最基层、最受认同的维权人物典型,传播消费维权正能量,在今年的“3·15”主题宣传活动现场,还将启动首届西安“十佳消费维权卫士”“十佳最美维权志愿者”“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单位”“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十佳消费维权服务企业”评选活动。

  据介绍,本次评选活动将于3月16日开始申报,评选结果于6月底揭晓。其中“十佳消费维权卫士”“十佳最美维权志愿者候选对象为个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单位”“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十佳消费维权服务企业”候选对象为机构或单位。评选活动全程由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监督。

  评选活动采取个人自荐、单位和社会推荐的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初审-管理部门审查-候选名单公示-公开投票-评委会评定-结果公示-宣传表彰”的程序进行。届时,将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十佳消费维权卫士”“十佳最美维权志愿者”“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单位”“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十佳消费维权服务企业”进行隆重表彰,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和广泛宣传报道。评选活动的举办,将对促进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创新提升消费维权能力,畅通消费服务,共建诚信放心消费城市发挥重要作用。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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