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永陶厅长深入宝鸡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11.05.2016  12:44




 

5月10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在宝鸡市委书记钱引安陪同下,深入宝鸡市司法行政基层单位调研工作。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乌永陶一行先后来到宝鸡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

 
 

 

 

在宝鸡市公证处,乌永陶与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询问了该处队伍建设、业务开拓和人员待遇等情况,就公证机构如何适应新形势改革发展,听取了公证人员的意见建议。乌永陶对市公证处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市公证处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开拓眼界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证办案激励机制,努力拓展公证业务增长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公证工作的新要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市法律援助中心,乌永陶一行看望了工作人员,现场观摩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运行情况。在得知宝鸡市法律援助办案数量逐年增长,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时,乌永陶指出,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国家大事,我们一定要办好、办实,法律援助要更加注重媒体宣传,特别是自媒体的宣传,要尝试采用微信号等方式,整合司法行政工作各种资源,统一向社会公众推送,让老百姓知道法律援助,会寻求法律援助。

 

 


 

 

在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乌永陶听取了该所业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律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律师税赋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乌永陶要求,律师事务所要抓好律师政治思想教育,在党员律师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要抓好律师业务学习、培训,规范律师执业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研究探索律师体制改革,向团队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党和政府分忧。

乌永陶一行还实地察看了宝鸡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情况。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向东,宝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超一同调研。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杨丕功、宝鸡市司法局局长苏红旗等有关方面领导陪同调研。

 

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