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两会环保言论摘录(九)

20.03.2015  13:02

 

 

  李克强总理答记者问: 向雾霾宣战不达目的决不停战

  我理解你刚才一连串的发问,问得是人们,包括在座各位普遍关注的雾霾等环境污染这个焦点问题。可以说政府在治理雾霾等环境污染方面,决心是坚定的,也下了很大的气力,但取得的成效和人们的期待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我去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向雾霾等污染宣战,不达目的决不停战。

  治理要抓住关键,今年的要害就是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对环保执法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包括能力建设,不允许有对执法的干扰和法外施权。环保等执法部门也要敢于担当,承担责任。对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当然,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我前天看到有个别媒体报道,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雾霾等环境污染治理的表述放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我想说明,今年报告有很大的变化,就是我们把节能减排的指标和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排列在一起,放在了很靠前的位置。报告里从调结构到提高油品生产和使用的质量等,都和治理雾霾等环境污染相关联,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人人有责的治理行动。当然,治理要有个过程,如果说人一时难以改变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但是可以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

 

  全国政协提案: 收到生态文明建设方面428件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改革发展稳定主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428件。

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的主要建议有: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对各级政府的考核约束。

  关于节能减排的主要建议有: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推动新能源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建议有:落实和完善大气、土壤、水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关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主要建议有: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多功能林业发展;完善草原、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海洋、湖泊综合治理,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 建立环保警察专职化制度

  潘晓燕在提出,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污染反弹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看似责任在企业或环保部门,其实根源在执法机制不够健全。

  潘晓燕建议,尽快在国家层面设立环保警察机制,制定环保警察有关制度,明确执法职能范围。“这一机构要具有较高的独立执法度,对环境违法者行使执法权。”通过环保警察对环境违法者进行刑事拘留,提高执法威慑力,可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潘晓燕在提案中进一步指出,环保警察负责侦办所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参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环境犯罪信息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行为;建立信息共享、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线索、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

  她同时建议,国家和各地要用法律和制度的形式对环保警察的职责加以明确并告知公众。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 企业排污许可应引入公众听证

          朱征夫建议,首先应完善排污许可立法,建立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核心地位。国务院应加快起草制定《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条例》,以严密、统一的许可程序,实现排污许可制度全覆盖。

          其二,建立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监管执法等全面对接的、有机的制度体系。

          其三,建立排污许可的听证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排污企业具体的环境信息应当作为法定的公共信息,保证其全面、客观、真实,保障和便利公众获取其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浓度、总量、污染物排放去向、环境风险等数据、资料。禁止企业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垄断信息,损害公共环境利益。

  第四,在完善排污许可制度的基础上,将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法律责任以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法律责任综合运用。

 

  媒体聚焦

 

  《新华网》新华聚焦: 来时“豪言壮语”,去时“不了了之”  大气污染治理亟需铁腕护航

  “壮士断腕、立军令状、铁腕治污……”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豪言壮语早已不再新鲜。无论是年初地方制定的年度目标,还是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坚定的“承诺”让百姓对蓝天的期待总是信心满满。

  然而,据国家统计局一份公报显示,重点监测的全国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超过90%。与年初的轰轰烈烈的承诺相比,让群众不满的不仅是难看的成绩单,更是各地政府的沉默。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建议,治理雾霾亟需科学制定刚性目标,以铁腕为蓝天护航。

 

  “ 军令状”为何“底气”不再?

  据统计,在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空气污染治理,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理雾霾,力保蓝天的“军令状”,在一些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力”“铁腕”“最严格”等强硬措辞屡见不鲜。

  然而,一年后,尽管不少地方的空气质量回升,但总体情况仍不尽如人意。根据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9.9%,未达标的城市占90.1%,而一些省市的具体目标也相继落空。

  记者调查了解到,除个别省市对目标没完成的情况作了解释说明外,绝大多数地区对此避而不谈,甚至沉默失语。相比言犹在耳的“军令状”,一年的时间让承诺没了“底气”。

 

  “ 要像治理腐败一样问责治污!”

    “地方领导不够重视、工作落实不够有力——完不成目标无外乎是这两个主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李爱青说,地方领导可能担心治理大气污染用力过猛会影响经济发展。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雾霾带来的危害与日俱增,制  定刚性目标,以铁腕保驾,已经刻不容缓。

      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喊声震天、效果甚微”的现状,不少代表指出,大气污染治理指标完不成,成了普遍现象,而完不成后集体失声更加普遍。两个普遍凸显了政府的失职。地方政府不能只顾“拍胸脯”喊话,完不成就不了了之。

      全国人大代表段强指出,现在各地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的指标基本没有什么约束力。别说对于完不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追责,就是出来表明态度,做个解释的地方政府也寥寥无几,绝大部分地区都不了了之。

      “既然是铁腕治污,就一定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没有问责就称不上是硬指标。”全国人大代表王青海说,“没完成目标到底是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是监督执法问题?还是新项目上马问题?一定要把原因找准,也要向公众解释清楚。如果每次都是可完成、可不完成,制定目标的意义又在哪儿呢?”

      “近年来,持续反腐令百姓拍手称快,而大气污染对人民健康的危害性丝毫不亚于腐败问题。要像治理腐败一样问责治污!对于治理大气污染不力的政府官员应该进行通报、约谈,甚至撤职。”李爱青说。

 

  建立追责机制从科学规划做起

  “实际上,我们现在的空气质量标准是联合国规定的最宽松的一档标准,以后我们达标了就要进一步严格。”全国人大代表、原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说,现在各地一般都以2017年为目标,我们要脚踏实地,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一个百分点一个百分点地去落实。”

    “建立追责惩处机制的前提是要制定一个科学的规划。”段强说,“地方政府在制定目标时也不要轻易‘拍脑门’,应该制定一个长期规划,再分解落实到每一年,分阶段分步骤地向着目标前进。”

  李爱青建议,治理大气污染要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首先要严格执行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打一丝一毫的折扣。让污染企业付出巨大经济代价,对恶意排污者追究刑事责任,办出一批有影响、有震慑作用的典型案件,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到责任人,应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行上下联动。只有这样,各地党委政府才能真正重视起来。”李爱青说,治理大气污染没有想象的那么难,没有办不到的,只有不愿办的。

 

 

 

 

(责任编辑:秦熠涵)